产品及服务

证券提存

证券交收

如果客户要将存放于其他证券公司或银行之股票转户至高银(证券)有限公司(“高银证券”)的户口,客户必须按照如下步骤进行交收。

第一步 填妥高银证券之证券交收指示
第二步 户口持有人须于表格内签署
第三步 把表格寄回或传真至 :
香港九龙湾启祥道17号高银金融国际中心25楼
高银(证券)有限公司 结算部
传真号码:(852) 2815 2939
第四步 阁下亦须要通知原有证券公司或银行将股票转至高银证券,转户指示如下:
香港股票托管商名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中央结算系统编号:B01717
参与者名称: 高银(证券)有限公司
受益人: (客户之姓名及在高银证券的证劵户口号码)

注意事项

  1. 如客户要将多于一间证券公司或银行的户口内之证券转至高银证券,请填写独立的表格。
  2. 原有证券公司或银行之户口登记姓名必须与客户在高银证券户口之登记姓名相同

存入实物证券

证券寄存高银证券有限公司户口注意事项:

  1. 在股票证书内背页提供之位置上签署(所有在股票证书上有名字之人士均须签署)
  2. 请将股票递交至本公司营业地址
  3. 股票上之登记姓名必须与客户的证券户口之登记姓名相同
  4.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邮寄股票
  5. 存入实物股票须先经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核实过户资料,方可卖出。过户程序一般需要十个工作天(香港时间)